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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责险助力治本攻坚

研究报告 发布于:2024-11-0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2006 年 6 月,我国首次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安责险业务 ;2021 年,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更是以法律形式明确要求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根据官方数据,2020 —2023 年共 4 年间,全国安责险保单规模从 64.34 亿元增长到 183 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1.48%,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也为安责险发挥事故预防作用提供了支持。


初衷为事故预防 助力治本攻坚

2024 年,我国启动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当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2025 年,三年行动进入关键的第二年,实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提出的目标刻不容缓。

2024 年 10 月 24 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 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安责险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多角度的部署,尤为注重并坚持事故预防这一核心初衷不动摇,从根本上强化安全生产的根基,确保事故预防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始终。《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安责险的事前预防功能,进行风险分析与分类施策,保险机构要建立风险研判和结果应用机制,要根据不同风险类型开展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服务,指导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 ;协助投保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利用费率浮动机制鼓励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强调要加大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投入,明确保险机构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比例以及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使用范围,并加强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办法修改 专门增加“事故预防”章节
2024 年 10 月 15 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就修改内容情况进行了说明。
安责险制度自实施以来,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安责险费率厘定不合理、行业投保覆盖率发展不均衡、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国务院大督查先后发现有的地方在安责险实施过程中存在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为,反映出个别基层部门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执行安责险制度背离初衷、跑偏方向。
对于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安责险实施路径和细则,针对保险机构在承保、理赔,特别是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惩戒约束措施 ;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安责险,尤其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服务费用管理使用、开展事故预防务、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规范操作,防止垄断安责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紧扣我国安责险发展现状,强化问题导向,吸收了最新实践成果,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突出强调和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强化安责险制度的事故预防功能。其中一个体现是,修订中专门增加“事故预防”章节,要求事故预防服务应当覆盖所有被保险人 ;就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机构人员管理、费用管理、服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细化规范要求 ;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 21% 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明确保险机构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预防服务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压实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职责 ;明确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保险机构为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打通保险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壁垒,明确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扩面提质增效 多地开展试点
为切实推动安责险制度扩面提质增效,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并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试点工作方案》。此次试点选取河北、山东等 6 个省份和地区作为第一批安责险试点单位,在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建设、提升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质效等 3 个方面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通过先行先试,为我国安责险制度全面深入实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做好试点工作、更好落实试点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从 4 个方面落实试点工作。一是明确试点内容。河北省、山东省承担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试点 ;四川省、江苏省宿迁市承担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建设试点 ;山东省、广东省和北京市承担提升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质效试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探索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较为完善的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管理机制和体系 , 试点地区重点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全面覆盖、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 鼓励行业领域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有序推广 , 对预防服务实现有效在线监测 , 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 , 为我国安责险制度全深入实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是明确实施步骤。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 , 将试点工作分为启动、实施、评估和完善 4 个阶段 , 并明确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 科学指导试点工作。四是明确保障措施。建立与试点单位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 加大相关领域和相关事项的协调支持力度 , 加强统筹协调 ;鼓励试点单位加强调查研究 , 适时组织对有关制度机制进行研讨论证 , 强化措施保障 ;加强现场指导和专家帮扶 , 及时发现和分析评估新情况新问题 , 加强工作指导。